法学——正义的学问


2017年4月21日下午,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民商经济法系主任李磊教授莅临我校,给高二的部分同学做了题为《法学——正义的学问》的讲座。

讲座一开始,李教授就向同学们抛出了两个问题:法学是什么?法学=法律?李教授指出,所谓正义,是指社会上正能量的积累,而法学也正是积累的助力。现今有许多人对于法学的定义尚不明确,法学与法律其实是相辅相生的。 李教授提出著名的生存意义危机电车难题——扳道工之谜,这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,无论你怎么做,你终究难逃一死,你该怎么办?大多数人在没有道德前提下,选择了牺牲最小化。

由此我个人认为,法学的作用也许是在人伦道德与法律条款里促成一种平衡。李教授随后又举了广州天河区“许霆案”与最近大热的“辱母案”。“我们应该在法律中体现一些温情。” 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,按理来说应该就其犯下的错误依法惩处,然而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便是情感,我们的社会的确应该给予道德的眼光。好在如今法庭越来越注重人文色彩,倾听大众的声音。

而随后提到的中美同性恋法案,个人认为,在中国就算你是特殊人群,要么自己安静地生活。如果非要去把这件事曝光,去赢得政府的承认的确有些自私。法律是带有地域性的,西方国家的所谓自由平等并不一定是真正的真理,我们自己国家的法律也应该具有中国特色,符合国情。毕竟传统观念根深蒂固,短时间是没有办法忽视的。

法学如今与人民的联系越加紧密,我们应该关注事态,关注中央政策,不管以后我们身居何职何位,都要在守法依法的基础之上,都要联系人民群众,用带有道德的人文的眼光审视社会。

此次演讲,引起了同学们的强烈反响,我们受益匪浅,特别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深的了解。非常感谢李教授的倾情讲授,感谢李教授在树德中学,在这一个午后与我们对话人生,畅谈中外。

——高二八班 黄钰洁、罗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