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按照章程要求,本着公开透明、关心教育、服务师生的原则,建立与捐赠人互动及反馈途径、跟进流程和相应措施

第二条捐赠人为本会定向募集的自然人与法人。

第三条主要沟通互动渠道为微信及微信群,另有电话、邮件、短信等,同时加强在官方网站、公众号的留言及评论;本会官方网站设置信息公开窗口,可查看项目实施进程。

第四条微信及微信群互动,每月不少于2次,本会相关资讯情况要及时通过微信及微信群与捐赠人联系互动,收到捐赠人微信信息,要求第一时间回复。捐赠人在网站、公众号的留言及评论,由秘书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回复

第五条设置项目负责人与捐赠人保持互动联系,及时发布通报相关资讯给捐赠人,同时做好及时回复工作。设置第二负责人为秘书长,负责补足宣传工作,对于相关重要资讯亲自发布、沟通联系互动,对于捐赠人的重要问题、疑难问题及时解答,解决问题。

第六条秘书处工作会议定期要报告、布置、跟进与捐赠人的联系沟通工作。

第七条本办法由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。

第八条本制度自基金会发布之日起执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