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树德中学开展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实施方案

 

 

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加大“微腐败”专项治理工作力度,根据《中共成都市纪委、成都市监察局关于印发〈成都市开展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成纪发〔20176 号)、《成都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〈开展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成教党组〔201722 号精神),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,现就我校开展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,制定实施方案如下。

 

一、工作目标

 

按照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市教育局党组及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,以实现标本兼治为根本目标,按照注重惩防衔接,健全制度机制,弘扬新风正气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和制度防线的总体思路,坚持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,充分发挥学校党委、纪委、支部等党组织主体作用,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治,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“微腐败”问题,建立健全治理“微腐败”长效机制,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,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,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学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
 

二、治理范围和治理内容

 

(一)治理范围

 

学校全体领导、中层干部、教师和职员。

(二)治理内容

1.重点治理以权谋私、滥用职权,收受红包礼金、购物卡等问题。

 

2.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,重点

 

治理吃拿卡要、慵懒散浮拖、推诿扯皮、工作不实,主动服务意识不强,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,监管不力、失职渎职,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,对待群众态度生冷、作风粗暴等问题。

3.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、市委市政

 

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问题,重点治理公款吃喝、请客送礼、私分滥发、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,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。

4.教育惠民政策执行、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,重

 

点治理以权谋私、优亲厚友、虚报冒领、截留私分、贪污侵占、收受贿赂等问题。

5.集体“三资”(资金、资产、资源)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,重点治理私设“小金库”,贪污侵占、截留私分、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。

6.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,重点治理利用微小工程建

 

设项目进行权力寻租、以权谋私、挪用公款、收受礼金、通过采购设施设备收取回扣等问题。

7.群众反映强烈的在教育收费、规范办学、师德师风、食堂

 

管理等方面存在的“微腐败”问题。

 

三、实施步骤

 

专项治理自 2017 5 月中旬开始,12 月底结束。

 

 

(一)动员部署(5 月中旬)

 

学校成立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整治工作要求,厘清治理内容,明确工作重点,研究制定实施方案,层层分解任务,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。

(二)自查自纠(5 月中旬至 6 月下旬)

 

坚持问题导向,结合工作职责,采取召开自查互评、设立意见箱、走访干部群众、民意调查、公开举报电话、问题线索“清仓起底”等方式,围绕“服务对象关切点、干部群众关注点、工作持续改进点、违纪问题易发点”等重点,对照专项治理内容,开展问作风、问诉求、问症结、问线索“四问”工作,广泛听取和征询干部群众、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,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“微腐败”问题,建立问题台账,确保“微腐败”问题梳理排查不走形式、真实准确。

(三)整改落实(7 月上旬至 9 月下旬)

 

深入分析自查自纠中梳理出的“微腐败”问题,列出问题清单、整改清单、责任清单、进度清单,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责任单位、责任人,细化职责任务,倒排时间节点,逐项整改落实。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个纠、逐项改,要明确包案领导、承办人和办结时限,办理情况要及时上报。要通过整改,进一步强化违纪行为查处力度,加强教育管理,完善防控措施。

(四)督促检查(6 月上旬至 10 下旬)

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等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的全程督促检查,对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实情况、开展自查自纠情况、突出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督查,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,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,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。随时迎接市教育局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领导小组的督促检查(专项督查、随机抽查、交叉检查等)。

(五)建章立制(9 月下旬至 12 月上旬)

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,学校要深入分析“微腐败”问题的特点规律、表现形式、危害大小、产生原因等深层次因素,结合工作实际,及时修订完善制度机制,明确政策界限,规范程序流程,堵住制度漏洞,建立健全微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长效机制,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
 

四、工作要求

 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压紧压实责任

 

学校党委、纪委、各支部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有力有效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,认真担负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责任,以强烈的担当意识,主动落实好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的主体责任。各校区、各处室主要负责人,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责任意识,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效。要将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,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,列入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。要将本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“两个责任”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。凡是在专项治理工作中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、行政监管不到位的,不仅要坚决查处违纪违规人员问题,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管理不严、监督不力的责任,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。

(二)加强监督检查,推动整改落实

学校党委、纪委要加强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,特别是要抓好“微腐败”问题的梳理摸排,公布举报电话、设置意见箱,建立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台账,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。学校各校区、各处室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,加强对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相关“微腐败”问题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、严肃查处、及时移送、坚决整改。

学校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,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、督促推动和监督检查,要针对工作发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、潜在性问题,通过交心谈心、函询、约谈、诚勉等多种形式,及时开展对党员干部、教师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,抓小、防早。要及时受理、认真处置专项治理中的群众信访举报,

(三)加强宣传教育,营造浓厚氛围

学校党委、纪委、各支部要把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,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、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、思想道德教育。要采取集中学习、领导上党课、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,利用学校网站、开辟宣传栏、印制学习小手册、开通微信、微博等各种平台认真开展宣传教育,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遵章守纪。

(四)坚持问题导向,完善制度机制

学校党委、纪委、各支部要通过召开意见征求会、问卷调查、网上评议、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,广泛征求干部群众、服务对象、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对治理“微腐败”的意见建议,不断完善社会评价体系。要把发现问题、剖析问题、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,在抓问题整改上发力,在形成长效机制上做文章,在规范权力上见成效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,找出共性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,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用制度机制巩固整治成果,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、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
按照市局要求,向局机关党委上报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情况,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情况,111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、台账和相关制度措施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

成都市树德中学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

领导小组

  长:党委副书记、校长   陈东永

副组长:党委书记、光华校区执行校长   陈华忠

        纪委书记、副校长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朱志刚

  员: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、各支部书记、各处室负责人

 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党委牵头负责。为了便于各校区开展工作,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各校区的行政办公室,宁夏街校区行政中心牵头统筹相关日常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附件2

成都市教育局专项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台账

 

 填报学校:成都市树德中学    单位负责人(签字):陈东永    填报时间:2017    

序号

发现问题线索

整改措施

整改责任人

整改完成时限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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